香港金融发展局8日发表一份题为《有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的政策发展建议》的报告,提出九项具体政策建议,包括:在CEPA的框架下引入负面清单的概念;把允许设立异地支行和全资保险代理公司的范围扩大至广东省以外;允许香港中小型证券及期货商和介绍经纪商进入内地;允许在内地分销可投资于香港上市股票的开放式互惠基金;设立投资基金互认机制;以及放宽香港保险公司在内地有关成立合资企业和进行证券投资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