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证监会的“1号文”落地,证监会1月7日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新规明确,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同时,要求大股东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减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