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雨茂物
图片新闻
公司动态
中国投融资微信平台
 
资本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简讯 >> 资本动态
五类机构和个人不能收购新三板挂牌公司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5-12-18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15日发布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收购业务解析明确,五类机构和自然人不能成为挂牌公司的收购人。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为法人,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涉及以下行为的机构和自然人不能成为挂牌公司的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最近2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2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收购人为自然人,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挂牌公司的其他情形。


友情链接: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 区块链系统   |   邮箱登陆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0号苏宁国际环球中心E06栋42层   咨询电话:025-84730370    传 真:025-84730375
Copyright 2014 © 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7063138号
了解更多 请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