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26日公告称,将于3月30日大幅提升其中央结算系统服务,使用托管商托管A股的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A股时,将可按类似港股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收。通过新服务,投资者可经其托管参与者或非交易所参与者的全面结算参与者,在中央结算系统内开设特别独立账户。届时,投资者在卖出A股前,将不需要为满足“沪港通”下有关A股的前端监控要求而事先转移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