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57号文件《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通知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无论对于平台还是投资者来说,哪些平台不予备案才是最关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