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自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