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同时,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