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雨茂物
图片新闻
公司动态
中国投融资微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动态
公司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动态
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来啦!一起来弘扬宪法精神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21-12-02

宪法宣传周

11.29-12.05

今年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12月4日也将迎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为“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对我国宪法还不太熟悉的你,快跟上小编的脚步,一起来了解宪法吧!


01

宪 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02

宪法的意义

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03

宪法宣传周

设立宪法宣传周,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其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宪法宣传周,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04

图解宪法

来源:大同中院

友情链接: 江苏省新材料产业协会 区块链系统   |   邮箱登陆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0号苏宁国际环球中心E06栋42层   咨询电话:025-84730370    传 真:025-84730375
Copyright 2014 © 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7063138号
了解更多 请关注官方微信: